| 招标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项目编号 | ||
| 行业分类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投资总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
| 资金来源 | 代理机构 | ||
| 监管单位 | 监管单位代码 | ||
南阳府衙夜经济集聚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府衙夜经济集聚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宛区发改〔2026〕8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606-411302-04-01-305656,招标人为 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奖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wancheng.gov.cn/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府衙夜经济集聚区提升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21302001593
2.3、资金来源:省级奖补资金
2.4、建设地点:宛城区
2.5、项目建设规模: 南阳府衙夜经济集聚区提升改造,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出入口标识造型改造、智慧监控设施、立面提升、夜间建筑亮化、环卫配套设施、互动体验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0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需提供就职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日)。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6月 26 日9 时 00 分至 2026 年7 月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7月16日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l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南阳市宛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联合街369号
联系人:李宏杰
电 话:18695987222
电子邮件:66703706@qq.com
l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帅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永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联系人:刘帅
电 话:16639906521
电子邮件:2834017114@qq.com
l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南阳市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电 话:0377-63077891
电子邮件:wczjjsgk@163.com
202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