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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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职工考评、职称申报、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负责编报预算决算,经费使用管理;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等资金收取退还工作;
(四)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五)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